成都二环高架飙摩时发生事故 或将面临着刑罚

29.11.2013  11:27

  

  昨日凌晨,两辆摩托车在二环高架路上飙车时发生事故,黑色铃木摩托车受损严重

  成都商报记者 施斌

  摄影记者 王勤

  核心提示

  依法追责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构成危险驾驶罪。此外,依据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反复并线、频繁穿插,尚未构成犯罪的,处驾驶人二千元罚款。

  凌晨,两辆大排量摩托车疾驰在二环高架路上,风驰电掣般地你追我赶。而当他们一路向南狂飙至金沙BRT车站附近时,突然失控径直撞上了此处公交专用道隔离水桩,两车先后摔倒在地,车损人伤。据悉,这是二环高架路建成通车以来,首例摩托车违法飙车而酿成的事故。

  昨日凌晨0时30分许,二环高架金沙BRT车站南侧,发生一起两辆大排量摩托车违法飙车而导致的交通事故。

  成都商报记者在事发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后看到,出事的两台大排量摩托车分别为川崎和铃木;马路上摩托车零件散落一地,头盔、手套以及驾车者遗落的鞋子仍遗留在现场。其中,车牌号为苏C·VF263的白色川崎摩托车翻倒在公路右侧的水泥隔离桩边,而另一辆黑色铃木摩托车则摔在距隔离水桩百米开外的左侧BRT公交专用车道内,车体仪表、前叉、水箱、轮圈均严重损毁。

  据现场目击者称,这两台摩托车在高速行驶中,先后撞上此处的公交专用道隔离水桩后摔翻在地。而成都商报记者从现场看到的情况显示:隔离水桩明显撞毁有两处,致使水桩内的储水全部外泄而洒落一地。

  昨日上午,成都商报记者在西区医院见到了此次飙车事故中的当事人之一彭某。据医生称,彭某全身多处擦伤、脚趾骨折,目前正在接受住院治疗。

  成都商报记者在病房内看到,病床上的彭某手臂、肩部、胸部的皮肤均呈现不同程度外伤,伤口沁出血渍仍未结痂。彭某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出事的铃木摩托为他所有,刚刚骑了不久;而与他飙车的车友他并不很熟,仅是吃饭时偶遇,连电话都不知道。对于两人当时的车速到底有多快,彭某没有正面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