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院首次启用证人隐蔽作证技术

02.07.2015  13:35

  “作为本案证人,我保证向法庭如实提供证言。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昨日下午1时,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贩卖、制造毒品案件,证人李小明(化名)出庭作证。与其他案件不同的是,该案审理中,李小明并没有直接出现在庭审现场,而是在隔壁法庭,通过视频屏蔽面部特征和改变声音等隐蔽作证的方式,对被告人进行当庭指证。据了解,这是四川法院系统首次启用隐蔽作证技术进行庭审。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胡某、吴某等4人因涉嫌贩卖、制造毒品罪被警方当场抓获。为确保对案件的公正审判,法庭决定传唤关键证人李小明到庭作证,并运用现代化屏蔽技术手段对其采取保护措施。让证人在法院的其它场所,对着镜头进行作证,视频中证人面部用马赛克遮住,声音也同时进行变声处理。

  “传证人出庭作证。”昨日下午2点左右,经公诉人申请,审判长宣布法警传证人李小明出庭作证。审判长话音刚落,法庭的多媒体屏幕上立即显示出面部和声音经过技术处理的李小明。“作为本案证人,我保证向法庭如实提供证言。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李小明在作证前向法庭承诺,并证明自己多次看到4名被告人制毒、贩毒的相关情况,并通过技术设备,在作证室内对被告人进行了当庭指证。

   法官说法

  证人身份如何确定?

  为了确定此证人就是本案申请的真正的证人,合议庭在开庭前专门主持庭前会议对证人身份进行核实,同时为了对证人的身份保密,庭前会议仅由合议庭成员、公诉机关、被告人的辩护人组成,不包括被告人。

   证人出庭作证有何意义?

  成都中院法官表示,证人出庭是检验审判公正的“试金石”。长期以来,我国的证人出庭率普遍较低,多数证人作证以公诉人念公诉书的形式进行,很难达到出庭作证的效果。成都中院表示,启用证人隐蔽作证技术,希望通过对关键证人进行保护,打消证人出庭作证的顾虑,以此更好地追求审判公正。

  刘方祺、夏旭东、徐贵勇

  成都商报记者 周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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