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心城区限价商品房降低申请“门槛”
成都助住房困难“夹心层”家庭圆安居梦
筅家庭年收入由7万元以下调整为10万元以下
筅年龄准入条件由年满28周岁调整为年满25周岁
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准入条件由低于16平方米调整为低于22平方米
记者11月4日从成都市房管局了解到,成都市中心城区再一次调整限价商品住房准入政策,从收入限制、单身居民年龄限制、现有住房建筑面积限制三个方面降低申请条件,以进一步扩大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受惠面,让更多的住房困难“夹心层”家庭实现安居梦。
“夹心层”是指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而且不具备购买商品住房能力的这部分住房困难人群。据了解,成都市现行限价商品住房政策制定于2007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居民家庭年收入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已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为适应现行住房保障工作要求,更好地保障“夹心层”困难群众的住房需求,成都市适时调整了限价商品住房准入政策,扩大了限价商品住房保障范围。
此次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条件的“门槛”降低,旨在让更多的“夹心层”能够通过政府的住房保障解决住房问题。
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调整主要涉及四大变化。首先是放宽收入限制,限价商品住房的收入条件由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3.5万元以下)调整为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5万元以下)。其次是放宽单身居民年龄限制,将限价商品住房购房单身居民由年满28周岁调整为年满25周岁。放宽现有住房建筑面积限制,由原来规定的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调整为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
该负责人还介绍,此次调整中,限价商品住房可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优先对棚户区改造的被征收人进行实物安置。作为安置房源的限价商品住房的使用和交易将按照限价商品住房相关政策执行。(记者 周显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