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心城区占道临时停车 五种情形可拒绝缴费

18.08.2015  13:53

  收费员

  ■不使用PDA收费终端机进行收费管理

  ■不出具《停车告知单

  ■不出具《停车收费告知单

  ■不出具停车发票

  ■拒绝天府通卡非现金支付

  成都商报讯(记者 辜波)驾车的市民请留意,即日起,在成都中心城区临时占道停车场停车时,如果收费员出现5种违规行为,车主有权拒绝缴费。这5种情形包括收费员不使用PDA收费终端机进行收费管理,不出具《停车告知单》、《停车收费告知单》和停车发票,拒绝天府通卡非现金支付。成都交投城市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昨日作出承诺,“我们已经对全市所有收费员进行了培训,凡是在成都中心城区内选择临时占道停车场停车时,遇到上述情况后车主都有权拒绝缴费。

  该公司还同时公布4部投诉电话:85536222、66001367、66001368、66001369,“车主一旦发现收费员有不规范服务行为,可以拨打上述电话投诉,公司将严肃处理,推动临时占道停车服务不断规范。

  成都交投城市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是成都市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内)唯一的、合法的临时占道停车经营管理单位,临时占道停车经营收入纳入市级财政管理,临时占道停车场由市交管局统一规划设置,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由市发改委制定。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已实现所有临时占道停车场PDA(消费结算终端)全覆盖,并可通过天府通卡实现非现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