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严查群众身边腐败 收受红包礼金等是重点

02.06.2015  10:09

  成都出台《关于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坚决纠正“四风”的实施意见》

  基层官员在征地拆迁、低保办理、救灾救济、扶贫移民、“三农”资金等方面以权谋私、信息不公开、优亲厚友?严查!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民物资和资金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严查!

  日前,成都市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坚决纠正“四风”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正风肃纪3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其中,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就是重点之一。

  重点解决三类问题严查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

  在紧盯“四风”新动向解决突出问题方面,成都将根据“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定期排查分析党员干部涉及“四风”问题的线索,深入解剖典型案件,掌握发案规律,敏锐捕捉“四风”问题隐身变形方式,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坚决杜绝搞变通、玩规避行为。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成都市委认真贯彻中央、省委部署要求,把正风肃纪摆在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四风”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干部队伍作风持续好转。但是,必须看到,“四风”病因还在、病根未除,隐身变形问题比较突出,少数干部仍然顶风违纪,防止“四风”反弹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实施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正风肃纪3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即: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四风”新动向解决突出问题。

  在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方面,将持续抓好“七项专项治理”和“9+2+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巡视整改“五项专项整治”和“会所中的歪风”、奢华浪费建设、培训疗养机构中的腐败及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问题专项整治,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成都将切实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在征地拆迁、低保办理、救灾救济、扶贫移民、“三农”资金等方面以权谋私、信息不公开、优亲厚友,以及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民物资和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解决在基本建设领域工程招投评标、安全监管、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预决算等环节中,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严肃查处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群众更加满意的成效。

  健全通报曝光制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在健全问题发现机制方面,要求要健全巡察工作制度,将作风建设情况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着力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四风”方面的问题。

  《实施意见》提出了健全分析研判机制、问题发现机制、查处通报机制、问责追究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等五大机制,推动正风肃纪常态化。

  在健全查处通报机制方面,要求要健全线索移送制度,正风肃纪各责任部门在督促检查、审计监督、信访举报等工作中,发现纪检监察对象涉及“四风”问题的线索,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同时,健全核查专办制度,对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特别是网络曝光和职能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要快速反应、限时办理,并适时公布处理结果。还要健全通报曝光制度,选择重要节点特别是重大节假日前后、重大措施出台前后,分级分类、点名道姓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一批“四风”问题典型案件。

  在健全问责追究机制方面,要定期分析作风方面信访和案件情况,排查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线索,着力发现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通过组织集中检查、暗访抽查、巡察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正风肃纪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四风”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或者发生顶风违纪行为的地区和部门,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及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华西都市报记者曹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