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 成都七类人员可申请驾照直报直考

30.03.2016  20:50

本报讯(记者 李丹)4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令)规定,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可以不经过驾校培训,直接向公安机关报名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各科目考试合格后领取驾驶证。3月29日,成都市车管所解读了哪些人员可以直报直考申请驾照。

可以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有以下7类人员: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原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的;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原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交警表示,以上除第六和第七类人员需向成都市车管所申请外,其他的可以向成都全市城区交警分局或区市县交警大队车管窗口申请。

直报直考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的通知》标准,收取科目一考试费100元、科目二考试费260元、科目三考试费200元、驾驶证工本费10元。补考费用与考试费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