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七中学生被杀案公开宣判 凶手一审被判死缓

23.11.2013  12:14

  昨日,“成都七中学生被害案”公开宣判。凶手龙辉因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综合考虑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等情节,一审判决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时判决,被告人龙辉赔偿被害人及亲属各项费用共计57501.76元。

  昨日被害人赵某的父母均未出现在庭审现场,代他们出庭旁听的是赵某的舅舅。其父赵洪告诉记者,他在墓地和儿子等判决结果。在得知最终判决结果后,赵洪回短信说:“想好好平静一下。”如果没遇到龙辉,被害人赵某现在可能正在国外的一所高校上学。事发前不久,他考过了雅思,又拿到美国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但现在,这个梦想只能由同学们帮忙实现。今年8月起,随着他的同学陆续入学,赵某的父亲赵洪收到了很多同学传来的照片。这些照片是同学们拿着他的照片与美国、澳大利亚等高校校门照的,照片上赵某仍穿着七中的校服,一如走时的模样。案情回放:

  去年12月11日晚,成都高新区发生一起持刀抢劫杀人案,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其中,死者赵某系成都七中国际部学生,年仅17岁。当晚10时55分,犯罪嫌疑人龙辉被公安机关挡获。12月12日被依法刑事拘留。华西都市报记者吴柳锋 吴小川 实习记者严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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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