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高额利息设陷阱 成都一犯罪嫌疑人因集资诈骗被批捕

09.04.2015  11:38

        中新网成都4月8日电 (记者 安源)8日记者从成都市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周某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成都崇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周某以在银行办理过桥业务、帮客户还贷、借贷等做短期流水的名义,向受害人许以高利息并取得受害人信任,先后吸收宋某、尹某、王某、干某等人的资金用于高消费。截至案发时,周某尚有500余万未还清。

        据了解,周某1990年生于崇州,16岁便参加工作,先后从事过摄影助理和信用卡代办员等工作,对银行业务有一定了解。2012年,她以做生意为名,通过微信认识了几个朋友。在交往过程中,周某向朋友透露,自己与某银行的分行行长合伙“成立”了一个投资公司,且已向银行缴纳50万元保证金,包下了该分行的办、还贷款业务。

        2013年3月至2014年9月期间,周某以帮客户做银行流水、短期借贷抽取客户手续费以获得高额利息为诱惑,先后骗取受害人宋某、尹某、王某、干某等人巨额资金,并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将所骗取的钱在几个受害人之间相互流转。2014年7月,几个受害者在长时间未收到还款的情况下发现了周某的骗局,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明,周某系四川萃丰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公司注册于2013年,成立至今从未开展任何与投资有关的业务。周某声称将所得的款项用于办理银行过桥业务和放高利贷,但却不能对银行流水反映的与其说法相反的情况作出合理解释,不能提供资金流向或相关证人。周某将骗取的金钱用于购买豪车、奢侈品、满足自己高消费,案发前周某尚有500余万元无法清偿,其行为已涉嫌集资诈骗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