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个体户销售歪消防产品被依法处罚

21.07.2014  19:31

        中新四川网7月21日电(青吉好)21日,成都市温江区柳城来凤路16号的某建材经营部个体户陈某收到了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因销售不合格产品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

        据了解,2014年5月27日,温江区消防部门与工商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对辖区经营销售消防产品的商铺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执法人员来到柳城街办来凤路一家建材经营部,发现其有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产品销售,检测仪对消火栓阀杆进行现场检测发现,接口本体非铜质材料,吸铁石能将其牢牢吸住。

        根据消防产品判定标准,现场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工商执法人员对不合格消火栓进行封存带回,同时按照程序送四川消防与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做进一步检测鉴定。经检测评定为不合格产品。

        “喊你老老实实卖点水暖五金管材,你偏不信,非要去弄几具消火栓来卖,搁了好几年也没卖出去。这下倒好,偷鸡不成,反蚀把米。被工商没收了消火栓不说,还要罚款1000元。这回心静了哇?”听到妻子的数落,经营店的陈某自知理亏无言以对,坐在一旁耷拉着脑袋。

        根据《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成都温江区工商部门对不合格消防产品作出没收处理,同时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对陈某做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