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自泸重大车祸 罐车司机和物流公司管理人员被批捕

14.01.2014  10:08

原标题: 成自泸车祸 罐车司机被批捕

  成都商报讯(李建兵 记者 蒋麟) 去年12月8日15时50分,成自泸高速公路发生一起16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7人死亡,23人受伤。随后,肇事罐车司机被刑拘。

  昨日,眉山市仁寿县检察院披露,成自泸肇事司机王正和罐车所属物流公司的管理人员郑勇已被仁寿县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批捕。

  据仁寿县检察院介绍,2012年12月08日15时50分许,王正驾驶牌号为川AL3060“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川A6832挂“开乐牌”重型半挂车)由宜宾往成都方向行驶,至成自泸高速公路95公里加500米路段时,连续碰撞前方多辆汽车,造成陈建康等7人死亡,23人不同程度受伤,18辆汽车不同程度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成自泸高速公路交警一大队认定,王正在此次事故中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郑勇受雇于车主彭东彬,负责对车辆的货物装卸、油料管理及维修保养等事项进行管理。据仁寿县检察院介绍,本案中车辆超载及车辆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是导致此事故的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