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立“省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统筹中心”

22.09.2017  18:53

2017年9月8日,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文件(川编办发[2017]110号),批复同意在四川省防灾减灾教育馆增挂四川省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统筹中心牌子,增加承担全省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日常协调、信息沟通和资源统筹等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唐山时所作的重要指示中专门提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从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方面进行努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的基本原则并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   民政部专门下发《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就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机制构建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推动各省市区取得了明显成效。从四川省情况来看,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发端于四川“5.12”汶川特大地震,经过近十年多次抗击自然灾害斗争的锤炼,四川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格局已初步形成。四川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今年来,四川省民政厅组织专门力量,负责相关工作机制构建任务,开展了政策研究、专项调查等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并在“6.24”茂县山体垮塌,“8.8”九寨沟地震两场自然灾害中,进一步探索总结实战经验,分析薄弱环节,查找问题不足,不失时机地提出了成立四川省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统筹中心的制度创新,并得到了省委编办的大力支持。

统筹中心的设立,在全国范围内尚属初创,它的成立是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进程中的一个标志性事情。统筹中心将以向人民向历史负责的使命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全面贯彻“有序有力有效”原则,广泛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社会组织意见,抓紧研究制定运行章程和相应工作制度,快速高效推进机制构建各项工作,力争在下一场不可预测的重大灾害发生之前,形成社会力量依法参与、规范参与、可控参与、高效参与救灾救援工作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