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 纠正违规 成效明显——四川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侧记

28.02.2014  19:02

      本网讯 2013年,四川省政府派驻全省各市州的城乡规划督察员认真履职,积极主动开展规划督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督促纠正116起违规事件,发出《督察意见书》6份、《督察建议书》13份,联合执法部门查处1起违法建设事件,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注重督察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工作。为切实解决没有法定规划指导城乡建设的问题,督察员注重对当地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展开督察,督促各地加快了195项各类规划的编制工作。

针对资阳市所辖乐至、安岳两县城市总规修编完成且通过评审,但市政府迟迟未向省政府申报,致使两县城镇化发展进程受到影响一事,督察员向资阳市政府发出《督察意见书》,要求尽快将乐至、安岳两县城市总规向省政府转报。

督察员针对内江、泸州城市控规编制滞后等问题,督促当地重视并加快控规编制工作。目前,泸州市已完成8个城市控规,该市中心城区控规覆盖率已达到100%。

检查规划委员会设置运行情况。经督察员检查发现,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均设置了规划委员会并努力使之运行工作规范化。

南充、广元、达州、攀枝花、宜宾5市在这方面做得较好。绵阳、巴中、内江、泸州、德阳、眉山、乐山、资阳8市通过检查,找准差距,抓紧进行整改,规范了规划委员会运行机制。广安、雅安、遂宁、自贡4市对规划委员会设置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纠正违规下放规划管理权行为。四川省一些地方存在违规下放规划管理权,将本应由市一级规划部门行使的规划管理权交给区一级行政管理机构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或工业园区)的事例,不利于维护城乡规划全局利益和依法行政。

督察员针对广安市将规划管理权下放给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问题开展督察工作,使广安市委、市政府认识到擅自下放规划管理权问题的严重性,发文明确将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工作纳入统一管理。

抓住典型违规问题展开督察。当前,在城市建设中,一些开发企业和建设单位还存在不依法履行报建手续、不接受执法部门处罚等违规行为,督察员将此类问题列入城乡规划督察的重点。

2013年9月,南充市一开发企业在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动工建设房地产项目,并且已建违法工程达到1200平方米。督察员及时向南充市政府发出《督察意见书》,要求“责成相关部门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2013年10月21日,该市政府复函指出,“要求立即停止该项目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一切建设活动”。

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督察工作。驻绵阳市督察员自2010年以来,持续开展对该市所辖省级风景名胜区富乐山的督察工作,针对某开发企业拟在富乐山核心景区内新建开发项目的问题,积极向当地有关部门建言,要求依法做好富乐山风景名胜区保护工作,使富乐山风景名胜区依法得到了保护。

  王玉华 薛学轩 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