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营销员调查:超6成寿险营销员月均收入低于1333元
近日,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编写完成并出版发行《保险营销员现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该《调查报告》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全国保险营销员总人数维持在289.9万人左右,超过6成的寿险营销员月均收入在1333.33元及以下。
记者获悉,此次报告中的数据分析是基于全行业拥有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的产、寿险公司的6万余条数据的基础上进行的,涵盖了2011~2013年个险营销团队人数、年龄、性别、收入和税赋状况等指标,是目前行业首次开展的针对个险营销队伍最全面的研究成果。
保险销售入行门槛提高至大专
来自中保协的《调查报告》显示, 2013年,人身险保费收入10740.93亿元,其中,寿险营销渠道保费收入6093.75亿元,贡献占比为56.73%;财产险保费收入6481亿元,其中,产险营销员渠道保费收入1324.85亿元,贡献占比为20.44%。保险营销员对保险业特别是寿险业保险产品销售发挥了重要作用。
保险营销员渠道为社会提供了近300万个就业岗位,是这些年来推动我国保险事业迅猛发展的核心力量。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保险营销员289.9万人,其中人身险营销员约为250.9万人,财产险营销员约为39万人,较2012年同比增长分别为4.1%和6%。
在年龄方面,2013年30岁以下的营销员占比为27%,31至40岁为34%,40岁以上39%;在学历方面,保险营销团队中高中及以下学历人数为66.34%,大专及同等学历为26.23%,本科及以上仅为7.43%。
从上述数据看,保险营销员学历普遍不高。据了解,为提高保险营销员素质,2013年,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将新入行保险销售人员的入行门槛提高至大专。
1333元是保险营销员个税起征点
该《调查报告》显示,人身保险营销员在收入方面,2013年月均收入在1333元以下占比为63.1%,1333元至3500元为18%,月均收入在3500至7339元为11.2%。
在财产保险营销员收入方面,月均收入在1333元以下的营销员占比为45.2%,1333至3500元为27.5%,3500元至7339元为13.7%。
某险企的任先生在与记者交流时坦言,营销员收入低,月收入到了1300元的样子就要开始征税了,而且征税还是比较多的。据了解,1333.33元正是保险营销员个税起征点,由于保险营销员展业所需要的宣传资料、交通、通信、公关等费用全部要自行承担。在2006年国税总局下发了《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展业费用比例提高到40%,由此得出营销员佣金收入的个税免征额为800/(1-40%)=1333.33元。
保险营业税起征点调至3万元/月
事实上,保险营销员还存在双重税赋问题。据了解,保险营销员作为非企业雇员,视为其他行业的个人和法人销售代理商,对营销员的佣金同时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调查报告》称,保险营销员的税赋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一是保险营销员和保险公司都要按月缴纳营业税,同一笔保费被征两次营业税。二是从营销员个人来讲,同样一笔收入既要缴纳营业税又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保险营销员的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偏低。保险营销员作为非雇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为1333.33元,远低于雇员的3500元。
值得关注的是,9月17日国务院在部署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时表示,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在现行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基础上,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万~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即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
某险企北京分公司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表示,北京地区营销员免征营业税已提高到了3万元,不过似乎这个政策暂时也就实施一年。
业界声音
险企人士:个税起征点1333元太低
虽然营业税的起征点由2万提高到了3万元,但事实上受惠的营销员并不多,来自该《调查报告》的数据显示,人身保险营销员中月均收入2万元以上的占比为1.5%,财产保险营销员中月均销售额2万元以上的占比只有3.2%。
这意味着即使营业税起征点由2万提高至3万元,也只有极少数的保险营销员能享受。某险企任先生坦言,关键是要把个税起征点提高,因为营销员的个税起征点为1333元,而企业雇员的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1333元的个税起征点确实太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