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从严整治懒政不为之风 严查九大类“不为”

29.11.2014  14:30

  对干部怕出事“不敢为”、动力减弱“不想为”等进行常态治理

  本报讯(记者 周前进 侯静)为认真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精神,引导广大干部切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11月28日,广元市委印发《关于解决“为官不为”形成奋发有为新常态的意见》,对干部怕出事“不敢为”、动力减弱“不想为”等问题进行常态治理。这是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召开后,我省市(州)党委出台的第一个惩治“为官不为”专门文件。

  四方面规范从政行为

  广元新规从旗帜鲜明树立新风正气、一心一意促进追赶跨越、满腔热忱服务基层群众、创先争优干好本职工作四个方面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明确了领导干部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的具体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对标主动作为。

  对于“为官有为”的干部,广元市鲜明“让实干者受尊重、让有为者受重用”的正确导向,健全完善奖励勤勉做事干部的制度机制,规定重提不拘一格提拔重用在改革发展主战场、维护稳定第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中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成绩显著的干部,健全完善评选“每季评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优秀党员、“”班子、公务员年度优秀等次制度和追赶跨越突出贡献奖制度,健全完善干部职位“弹性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制度机制,激发党员干部奋发有为,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和干事环境。

  为全面掌握干部表现和履职情况,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广元市委组织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12个市委督导组,重点了解干部对重大问题的思考、对群众的感情、对待名利的态度、处理复杂问题的过程和结果,近距离掌握干部的见识见解、品质情怀、境界格局和能力水平,对干部逐一“画像”,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台账121个和干部个人档案903个。去年以来,广元市新提拔担任县级领导干部中,因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和推动改革发展等工作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占70%以上,新提拔进入县级党政领导班子的干部中,80%以上具有乡镇工作经历,50%以上担任过乡镇党政正职。

  严查九大类“不为

  新规定梳理出干部中存在的九大类“不为”现象,逐一细化为24种情形,采取针对性措施严肃查处懒政不为之风。9大类现象具体包括: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不到位、政令不畅,实施全局性重大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科学发展意识不强、决策偏差,工作标准不高、业绩不佳,矛盾困难不敢直面、担当不力,工作作风漂浮不实、不在状态,服务观念淡漠、态度不优,解决基层群众具体困难用心不够、效果不好,管党治党意识不强、监管不力。

  记者点击发现,“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不到位、政令不畅”中,查处敷衍上级、糊弄群众和服务对象是重点;“实施全局性重大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中,查处没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或进度明显滞后以及各行其是、配合不主动,找各种理由和借口推脱是重点;“工作标准不高、业绩不佳”中,把查处习惯于“混日子”“守摊子”“保位子”作为重点;“矛盾困难不敢直面、担当不力”中,把查处新官不理旧账,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不服从组织调遣、畏缩不前、偷奸耍滑、临阵脱逃等现象作为重点。此外,不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重大工作不亲力亲为,当甩手掌柜,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购物、炒股,让群众来回跑路或故意刁难企业和服务对象等社会和舆论关注的热点也一一列入。

  对于出现懒政不为的干部问题,广元将视情况分别给予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停职、调离、降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受到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受调离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受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担任与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