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2021年第2号〕
为有效应对当前国际国内复杂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更加精准妥善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国家、省决策部署和市、县工作要求,特制定本通告。
一、境外返渠人员(包括香港、台湾入返渠人员)实行“14+7+7+2”措施。即:入境地集中隔离14天、集中隔离观察7天、居家观察7天(不具备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观察);核酸检测2次,即:返渠后第7天、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
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渠人员实行“14+2”的集中隔离闭环式管理措施。即:在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县人民医院东城分院)集中隔离14天;核酸检测2次,即:集中隔离当天1次、集中隔离结束1次。
三、对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省外低风险地区返渠人员和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中的返渠人员实行“1+14+2”管理措施。即:有1次返渠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并实行居家健康监测14天(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自费核酸检测2次(每7天1次)。
四、小区群众实行单通道进出。城区(包括场镇)所有小区保留1个进出通道(大中型小区可保留2个出入口),其余通道进行临时封闭(开放式小区以幢或单元进行管理),出入口必须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守;所有进入小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发现异常及时向所在地村(社区)报告。非本小区人员严控出入并做好登记,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进入小区。小区内的公共活动场所一律暂时关闭,发现扎堆和聚集人员要及时劝散。所有楼栋实行楼长负责制、农村院落(十户及以上为1个院落)实行院长负责制。
五、广大群众要主动申领“四川天府健康通”。进入车站码头、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景点景区、金融网点、医疗机构、机关等人员密集场所时,要严格执行亮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扫码(场所码)要求和“红码禁止、黄码限制、绿码通行”规定;严格执行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
六、冷链食品、外卖、邮政、快递从业人员要每日监测体温,工作时必须戴口罩、专用手套;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商场超市,一律实行专区专柜专人销售,做好消费者实名登记购买。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内部食堂不得提供进口冷链食品。
七、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要时刻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立即佩戴口罩到就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县级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报告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
八、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在工作地(或经常居住地)过节,未经单位批准不得离开 渠县 ;春节期间非必要不出行、不走亲访友、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探亲过节、不外出旅游过节,积极倡导在外务工亲友就地过节。全县各学校要精准有序安排学生错峰离校返校,确保底数清、情况明,离校、返校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中小学师生假期原则上不离开 渠县 。
九、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主动落实防疫措施,积极配合防疫检查,大胆举报疫情防控违规行为,共同创建疫情防控良好氛围,共同守护清净无疫幸福家园。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举报电话:0818—7777777( 渠县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咨询电话:0818—7322049( 渠县 疾控中心)
渠县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