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出台意见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12.11.2013  11:41

我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根据意见,到2020年,攀枝花市将全面建成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以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为补充,与公益慈善和社会帮扶有效衔接,覆盖城乡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体系。 

  意见指出,今后,我市将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障基本,促进发展、统筹城乡,水平适度为原则,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条件,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监管机制;建立城乡低保标准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机制,稳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积极促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就业、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探索“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 

  意见要求,全面贯彻五保供养政策,有效落实五保供养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切实提高五保供养水平;市、县(区)财政要逐年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每年预算适当资金用于农村敬老院的维修、改造、设备升级等;加强敬老院日常管理,推进敬老院标准化建设,开展农村敬老院星级评定工作,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意见还针对城乡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临时救助、慈善帮扶、优惠政策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