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意见 盘活四类农村闲置资产 支持发展六大产业方向

26.01.2016  10:47

 

1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厅、省委农工委《关于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增加农民收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为支持各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我省将支持各地探索新的机制、模式,盘活农村撂荒土地、闲置农房等资产资源,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新型业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支持盘活的资产资源包括:农村闲置的校舍、农产品初加工用房、厂房、办公房等归村(组)集体所有的闲置房产;农村老宅老院、农房等归农户所有的闲置房产;未开发利用或闲置的归村(组)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村撂荒耕地、可开发利用林地、宜渔水面等资产资源。

 

意见》指出,盘活农村资产资源的总体要求是在全面核实农村集体资产、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基础上,将集体资产量化到人、落实到户,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组建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尤其是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必须坚持不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必须符合土地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必须坚持合法经营、合理开发利用,严格遵守国土资源、旅游、质量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探索,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新型业态。必须坚持以农民增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利益分享机制,增加农民收入。

 

意见》支持以“股份合作经营”、“集体自主经营”、“租赁托管经营”等方式盘活农村闲置资产资源,强调各地要在国家现行法律框架下大力探索盘活资产资源的有效方式,创新盘活资产资源的机制、模式,研究盘活资产资源的具体办法,多渠道促进农村资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农民增收。

 

意见》明确了乡村旅游和民宿经济、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农业服务业、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养老服务、其他产业等,是支持盘活的产业方向。

 

在工作举措上,《意见》要求各级财政可探索创新农业产业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的使用方式和重点,对盘活农村资产资源予以倾斜和支持。根据各地推荐盘活农村资产资源经营主体的具体情况,省财政每年度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适当支持。同时,要建立工作机制,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监督和风险防范,注重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四川农村日报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