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意见 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15.01.2016  09:34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意见

 

            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中国政府网1月12日发布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

  意见指出,近年来,围绕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各地区、部门积极推动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取得积极成效。但是,也存在统筹规划滞后、制度标准不健全、推进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意见提出,到2020年,追溯体系建设的规划标准体系得到完善,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全国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初步实现有关部门、地区和企业追溯信息互通共享;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意识显著增强;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
  为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意见明确若干基本原则。提出要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坚持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坚持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结合。
  意见明确,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将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作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加快建设追溯体系。要完善标准规范,发挥认证作用,推进互联互通。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发挥政府督促引导作用,支持协会积极参与,发展追溯服务产业。通过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要促进质量安全综合治理,促进消费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创新发展。
  意见强调,未来要制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完善追溯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多元化的投资建设机制,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明确任务目标及工作重点,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019年1月11日 第1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
1月11日 第1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 药监所
2018年12月24日 第19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
12月24日 第19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药监所
2018年12月6日 第18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
12月6日 第18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药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