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落实阶段性降电价政策,超16亿“电费红包”惠及210万户企业
人民网成都2月25日电 2月22日,国家电网公司贯彻国家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出台了八项举措。2月25日,记者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获悉:此次降价,四川省内将有210万余户企业获利,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高耗能企业除外)电费打95折,共计减免企业用电成本超过16亿元。此次降价旨在支持国家抗击疫情,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助力复工复产,稳定社会经济预期。
此次降价将减免非高耗能大工业企业电费的5%,惠及电力用户约2万户,减少用户电费支出超过10亿元;减免非高耗能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的5%,惠及电力用户约208万户,减少用户电费支出超过5亿元;延长“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期限,减少用户电费支出超过1亿元。
据了解,此次临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范围是国家电网直供范围内,除高耗能行业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降电价的标准是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标准计算出的应收电费打95折。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涉及的所有减免电费全部由电网企业承担,不向发电企业等上游企业传导,不向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分摊。
其中,2月已发生电费的优惠电费部分将在3月份缴纳电费时逐户核减,3至6月优惠电费部分将在当月缴纳电费时直接扣除。降电价优惠费用将通过电子发票、“网上国网”账单、纸质电费账单等方式展示,确保用户应知尽知,优化电费票据账单,将正常电费、折扣优惠等列示清楚,确保用户消费明明白白。
供电公司以用户新装用电或改类时登记的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为主要依据,系统自动进行降成本范围甄别判定,无需用户申请执行。用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属高耗能行业的,应作为高耗能行业企业,不享受电费优惠。此次降成本范围不包含居民、农业生产用电。
针对总表为居民用电,但内部有一般工商业用电的用户,一般工商业用电部分享受电费优惠,供电公司在计算总应收电费时,将会扣除一般工商业用电部分的优惠电费。
此外,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主动配合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共同督导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将电费减免的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电力用户。(胡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