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贯彻实施《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情况执法检查组在凉山州开展检查

16.09.2019  20:10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外事侨务委员会主任委员朱新华带队前往凉山州,开展民族地区贯彻实施《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情况执法检查。

  检查组根据执法检查方案的主要内容,对照《条例》列出清单,深入凉山州木里县、盐源县,通过实地查看天然林管护区、森工企业、森林公安派出所,查阅相关资料,与基层干部、管护工交谈等方式,对凉山州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和天然林保护的现状作了深入细致的检查。

 

 

 

 

  检查组认为凉山州各级政府对《条例》实施高度重视,贯彻落实的措施多,效果好;各林区管护责任明晰,涉林案件查处率高,天然林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检查组还派出由外侨委副主任委员闫登成带队的暗访小组,进行随机抽查走访,保证了检查组充分了解掌握真实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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