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安通报“19岁四川男孩看守所死亡”情况

14.10.2021  08:56

  原标题:成都公安通报“19岁四川男孩看守所死亡”情况

  据“成都公安”10月14日消息,10月13日,有媒体报道“19岁四川男孩看守所死亡”,引发社会舆论关注。现就报道涉及的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一、易某某死亡的相关情况

  死者易某某,男,19岁,甘肃迭部县人,暂住都江堰市,无业,有多次违法犯罪前科。2020年7月3日,因涉嫌盗窃罪被都江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由都江堰市看守所羁押;7月21日,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被鉴定人易某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7月29日,因疫情原因,转入成都市看守所羁押;8月7日,被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9月28日,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2020年11月4日凌晨,易某某身体不适,看守所接报后,驻所医生及成都郫都正诚医院医生及时到场开展医疗救治,上午10时20分,转往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救治,10时48分,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为:呼吸心跳骤停。

  易某某因病死亡后,成都市看守所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制发《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下称《死亡处理规定》),立即将遗体送至殡仪馆存放,并将死亡情况及时层报上级公安机关,同时通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通知死者家属。11月6日,看守所民警陪同家属前往殡仪馆查看了遗体。

  成都市公安局依照《死亡处理规定》,经封存、查看监控录像,询问同监室人员,对民警及医护人员进行询问,调查认定看守所执法合法合规。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经检察监督后认定:“监管民警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根据法医学尸表检验,可排除易某某致死性损伤死亡,检察亦未发现监管民警有体罚虐待行为。如需明确死因,建议进行全面尸体解剖。

   二、依法处置情况

  易某某死亡后,因其家属拒绝查看监控录像,拒绝尸检,不认可公安和检察机关的结论认定,并在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提出巨额赔偿,导致成都市看守所无法根据《死亡处理规定》进行后续处置。在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官的监督下,看守所在近一年的时间内与死者家属进行了多达40余次的沟通协调,释法说理,且建议家属通过司法程序明确死因、责任,有序开展善后处置工作。死者家属一直拒不配合。

  直至2021年6月,死者家属聘请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其代理人,提出同意尸检、查看监控录像的申请,并于7月5日向我局递交《关于同意对易某某进行尸检的情况说明》。看守所与家属沟通后,建议由家属选定鉴定机构,家属认可,但尚未明确具体机构。我局和死者家属的沟通协调工作一直在持续中,目前其仍然坚持无法律或政策依据的巨额赔偿诉求。

   三、其他相关情况

  1、关于网文所称“看守所内监控不给家属看”的情况

  死者家属在律师的陪同下,于2021年7月7日至10月11日期间在成都市看守所查看了2020年11月1日7时之前的完整监控录像,2020年11月1日7时至11月4日事发的监控录像,律师和死者家属商定后向看守所提出择日再行查看。网文所称“看守所以疫情为由,至今没让她看到11月4日事发前4天的监控录像”不属实。

  2、关于网文所称“孩子的肋骨像鸡骨架一样,他经历了什么?”的情况

  通过查看成都市看守所事发前15天的监控录像,发现易某某食量较小,每次就餐后均有剩余,其所剩饭食由监室内负责回收餐盘的在押人员进行处理,也存在易某某主动将饭食给予其他在押人员的情况。经调查,不存在同监室人员对其欺压、霸凌等行为。

  根据看守所医疗记录显示,易某某在押期间未报告其患有严重疾病或慢性消耗性疾病,其身体健康情况及死因需通过尸检等司法鉴定手段查明。

  3、关于网文所称“家属申请取保候审被拒绝”的情况

  经调查,死者家属从未提出过取保候审申请。网文所称不属实。

  此前报道

  原标题:19岁四川男孩看守所死亡,家属:孩子的肋骨像鸡骨架一样(津云)

  “孩子的肋骨像鸡骨架一样,肋骨一根根的,皮包骨头……”回忆起易思最后的样子,山浩依然难忍悲痛。

  2020年11月4日,易思忛在看守所内死亡,看守所告知家属易思忛死于疾病,家人不理解,孩子本来身体健康,他在看守所的4个月内经历了什么,变得如此瘦骨嶙峋。

  2020年7月4日,都江堰市19岁的男孩易思忛以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易思忛有精神残疾,却被拒绝取保候审,家属至今也不知道易思忛偷了谁的手机。

  易思忛的父母都是残疾人,姥爷患小脑萎缩,他是全家人的快乐,不能让孩子不明死去,家属要为孩子讨个公道。

  19岁男孩走出家门再也没回来

  用“不幸”来形容的易思忛的家庭并不过分。

  易思忛的父母都是残疾人,母亲是二级残疾人,父亲轻微弱智,姥爷患小脑萎缩。易思忛于2016年在成都西南儿童医院被诊断为发育迟缓、情绪障碍、智力缺陷,2018年,成都安定医院诊断为精神残疾,2020年6月,易思忛拿到了精神三级残疾的残疾证。

  易思忛和姥姥、姥爷及父母5口人生活在都江堰市,母亲有800元低保,姥姥和姥爷每个月的退休金总计4500元,每月5000多元的收入是一家五口人全部的生活来源,为了贴补家用,已经78岁的姥爷和74岁的姥姥至今依然24小时轮流在小区的门卫值班,“父亲做了10年门卫,每天晚上都睡在小区的门卫室,家里的床几乎没睡过。”易思忛的大姨山浩说。

  生活不易,易思忛一直是全家人最大的快乐,他虽然智力有障碍,但乖巧内向,“他胆子很小,有人做错了事情,说是他做的,他会很害怕,承认是自己做的。”山浩说,2019年,家人带着易思忛到成都安定医院检查,诊断证明,易思忛有强迫、抑郁、偏执等症状,诊断报告显示,易思忛经常莫名的担心、害怕,心理较脆弱,可能会自责倾向,还可能有孤独感。

  易思忛只上到初一就辍学在家,在家中无聊,他喜欢走出家门,到小区里溜达,父母无法照顾他,姥爷姥姥年纪大了,跟不上易思忛的步伐,只能放任他自己出去玩。易思忛不会离家太远,通常下午出去,晚上自己回到家中,有几次,易思忛走丢了,附近的人认识他,都会把他送回家中。

  但2020年7月2日下午,易思忛走出家门,却永远回不来了。

  家属:警察说残疾证是假的

  易思忛的姥姥记得,2020年7月2日下午,易思忛出去玩,当天没有回家。“我和他姥爷晚上出去找了好几个小时,也没找到,心想着,可能又走丢了,会有人送他回来的。

  易思忛的姥姥和姥爷几乎一夜未眠,等待着孩子回家,7月3日晚上8点左右,都江堰蒲阳路派出所民警打来电话,说易思忛偷了手机,被拘留了。

  7月4日,都江堰市公安局出具的《拘留通知书》显示,易思忛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几天后,两位老人再次前往派出所询问取保候审的情况,“母亲说,警察说孩子的残疾证是假的,派出所带着孩子去医院了,检查精神正常,母亲问在哪个医院检查的,警察拿着一张单子晃了一下,没让母亲看清楚,母亲让他们把之前交到派出所的安定医院精神残疾诊断证明交还,警察说丢了。

  两位老人无奈回到家中,后得知易思忛被转到成都市看守所,“老人想给孩子送衣服和钱,都不让见一下孩子。”山浩说,据她了解,家门口没有卖手机的商铺,派出所也没有告知家人易思忛在哪里偷了手机。

  “孩子的肋骨像鸡骨架一样

  因为疫情的原因,家人始终没有获知易思忛的情况,直到2020年11月4日中午,民警找到了正在门卫值班的易思忛的姥爷,告之易思忛病重。

  “父亲有点小脑萎缩,脑子不是很清楚,听说孩子病了,还在想,不管怎样能见到孩子了。”山浩说,父亲跟着警察前往医院,在路上,父亲还问警察,“这次去,能不能给孩交点生活费。

  山浩的父亲被带到成都市看守所后,被告知易思忛已经于11月4日11点左右死亡。

  孩子是怎么死的?悲痛之外,易思忛的家人更需要一个答案。11月6日,赶回家中的山浩陪同家人一起来到成都市看守所询问,看守所工作人员介绍了易思忛死亡的过程。

  “警察说,11月4日凌晨3点,孩子说肚子疼,看守所大夫给了缓解腹痛的药物,早上7点,狱友按门铃说孩子更难受了,大夫去了,说检查都正常,可能是低血糖,9点,巡监大夫看到孩子没有意识了,将孩子先送至成都郫都正诚医院抢救,医院抢救后赶紧转到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看守所警察说可能在路上就死了。”山浩说。

  山浩称,民警介绍完情况后,一位常驻成都市看守所的检察官表示,“孩子很瘦,具体死亡原因最好通过法医鉴定。

  家人此后来到殡仪馆,见到了易思忛的遗体,“孩子的肋骨像鸡骨架一样,肋骨一根根的,盆骨立起来,皮包骨头,太可怜了……”回忆起易思忛最后的样子,山浩依然难忍悲痛,她说,易思忛之前是个胖乎乎的男孩,她不理解孩子在看守所的4个月内经历了什么,变得如此瘦骨嶙峋。

  成都郫都正诚医院门诊病历显示,易思忛于2020年11月4日10:28就诊,就诊30分钟前出现呼之不应,门诊见患者面色苍白、肢端冰冷,予以胸外心脏按压、建立静脉通道后转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要为孩子讨说法

  易思忛去世后,他的母亲受了刺激,每天跑到家门口等孩子,看见别的孩子经过,就会不停絮叨:“我的孩子没有了,我的孩子死了,死在看守所了……

  孩子的姥爷小脑萎缩,可能还不理解易思忛已经离开,会突然问老伴,“孩子怎么还不回来吃饭,要不要出去找一找。”姥姥是五口人中唯一智力健全的,她也承受了最大的痛苦,很多个夜晚,74岁的老人都会噩梦连连,哭喊着摔到床下……

  至今,易思忛的家人依然没有得到孩子的死亡原因,“看守所说孩子是生病去世的,暴病死亡,可能是心肌炎,但孩子从来就没有心脏病。

  山浩说,经过沟通,她在看守所看到了易思忛从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30日的监控录像。

  山浩介绍,从监控中看到,10月19日,出现在监控中的易思忛很瘦,脸上的颧骨、肩胛骨、膝盖骨都明显突出,每次吃饭时,都有狱友把他的饭分走,易思忛很疲惫的状态,大多数时间都是靠墙坐着。

  从10月24日开始,易思忛出现了呕吐、腹痛、反复上厕所等症状,人越来越消瘦。山浩说,看守所以疫情为由,至今没让她看到11月4日事发前4天的监控录像。

  山浩说,法医为易思忛进行了尸体鉴定,“只说没有明显的外伤,口头通知的家属。

  “孩子有精神残疾,为什么不能取保候审;孩子出事半个月前就出现了身体不适的症状,而且越来越消瘦,看守所为什么不通知家属或送孩子去看病;说孩子偷了东西,偷的谁家的东西?”山浩说,全家人老实本分,易思忛是家人最大的快乐,不能让孩子不明不白地死去,要为孩子讨个说法。

  对于易思忛在看守所死亡事件,曾经代理过安徽看守所死亡案的知名律师周兆成进行了法律解读。

  “根据我国看守所条例及看所守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不予收押。对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犯,由办案机关负责鉴定。”周兆成律师认为,在本案中,如果易思忛确实患有精神病,体检未检查或被家属提交证据提示后未再次予以查证核实,看守所及办案单位就应该对易思忛羁押死亡行为负责。

  对于山浩表述中,根据监控记录显示,“每次吃饭时,都有狱友把他的饭分走”的状况,周兆成律师认为,根据规定,人犯(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的伙食按规定标准供应,禁止克扣、挪用,对于家属的说法还有待于有关部门去调查核实,如果家属反映情况属实,看守所工作人员在易思忛长期被同监室人员分走食物,才导致其体型状况发生突然的变化时没有及时发现,看守所是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周兆成律师认为,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犯罪嫌疑人)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易思忛长期出现腹泻呕吐等不适状况,如果最终证明看守所未能及时送其就医治疗,亦违反该条法律规定。

  “若家属所述属实,有证据证明办案机关和看守所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家属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周兆成律师表示,对于存在争议的看守所死亡案件,看守所应当及时上报,并依法对死亡原因进行调查,将调查结论及依据及时完整向死者家属披露。

  周兆成律师建议家属理性维权,可以聘请专业律师向公安机关要求对死者死亡原因进行鉴定,如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存在过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关于易思忛在看守所死亡一事,津云新闻记者拨打成都市看守所副所长电话,电话被该所长挂断,此后,记者联系到成都市看守所医疗大队施主任的电话,施主任表示不能随意接受媒体采访,记者试图联系易思忛所在看守所监区的负责人,但该电话无人接听。

  山浩介绍,家人就易思忛在看守所死亡一事报过警,易思忛居住地或死亡地附近的几个派出所都没有立案。

  来源:劳韵霏/津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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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