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患者自知力恢复 法院解除强制医疗决定

10.04.2014  22:11

四川日报网消息(周志刚 高志超 记者 刘春华) 4月9日,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对被强制医疗人陈中(化名)作出解除强制医疗的决定。据悉,对自知力恢复的精神疾病患者解除强制医疗,在成铁两级法院尚属首次。

2013年5月22日,47岁的陈中携妻子陈某某,从贵阳车站乘坐T8898次旅客列车前往成都。23日凌晨4时许,陈中在列车上,用灭火器击打睡在下铺的陈某某头部,并致其死亡。后经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陈中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5月23日的违法行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同年7月18日,陈中被成铁公安机关送往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2013年10月12日,成铁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并作出对陈中强制医疗的决定。

今年3月,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对陈中是否患有精神障碍进行鉴定,最终鉴定意见为:陈中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处于疾病缓解期。此后,陈中向法院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成铁法院审查后认为,陈中目前处于疾病缓解期,其已不具备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因此作出解决强制医疗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