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阳:阻挠他人建房遭拘留

26.11.2014  12:54

  何某的住房位于恩阳区玉井乡街道,因汶川地震后被鉴定为危房,拟在原址上拆旧建新,在履行完相关的手续后,居民周某某称何某的建房用地系其所有,百般阻挠并多次发生争执,经乡政府和派出所多次调停未果。无奈之下,何某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何某的建设用地并非被告所指的林地,且该林地隶属于村组集体,与被告毫无关联,遂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周某某不得阻碍原告何某的施工。判决生效后,周某某仍多次阻挠原告的施工,何某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周某某又采取动工即阻挠、法院一来即撤离的方式,致申请人的施工根本无法进行。

  法院决定,对周某某司法拘留。11月6日清晨,恩阳、南江两地法院组织警力奔赴案件所在地,将周某某带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