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7家IPO预披露 总数达437家
04.06.2014 12:50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根据《证券法》第二十一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
公司名称 | 披露日期 | 上市地和板块 | 披露类型 |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 2014-6-3 | 上交所 | 预先披露 |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2014-6-3 | 深交所创业板 | 预先披露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2014-6-3 | 深交所创业板 | 预先披露 |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14-6-3 | 上交所 | 预先披露 |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2014-6-3 | 深交所创业板 | 预先披露 |
长沙长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14-6-3 | 深交所创业板 | 预先披露 |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4-6-3 | 上交所 | 预先披露 |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04.06.2014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