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研究支持“一带一路”税收措施
国税总局研究支持“一带一路”税收措施
在昨天召开的国家税务总局[微博]新闻通报会上,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王陆进表示,2014年,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103768亿元(已扣减出口退税),比上年同期增长8.8%。
其中,中央级税收收入完成44973亿元,增长7.4%,超预算49亿元;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58795亿元,增长9.9%,超额完成预算确定任务。
王陆进表示,2015年税收收入将延续2014年平稳增长态势。
此外,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郭晓林介绍了2014年营改增试点推进情况。截至2014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410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76万户,小规模纳税人334万户。全年有超过95%的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带来税负不同程度下降,减税898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进项税额抵扣增加,减税1020亿元。合计减税1918亿元。
郭晓林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推进营改增扩围,2015年力争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和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这些行业将增加800万户试点纳税人,户数是目前的两倍。
王陆进介绍,2015年税务总局将从十个方面推出创新举措。一是税务行政审批再瘦身。二是推行执法权力清单化。三是评定纳税信用促遵从。四是纳税服务规范再升级。五是推行征管规范促改革。六是实施退税规范提效率。七是推广发票管理新系统。八是打造服务平台新品牌。九是支持三大战略出新策。十是深化内控机制防风险。
在支持三大战略出新策中,2015年将按照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的要求,深化完善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一统三互”即统一办税平台、资质互认、征管互助、信息互通的税收服务管理措施,切实发挥税收在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的作用。推出支持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税收措施,协调长江经济带各地税务部门开展多层次的跨区域管理与服务合作,建立统一的长江经济带税收服务之窗,推行税收协作、税收征管、税收分析、税收执法等“四互助”,实现统一税务登记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税收资质互认、信用级别互认等“四统一”。
王陆进表示,积极研究制定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税收措施,加大税收协定谈签和执行力度,通过双边磋商解决我国对外投资者的境外税务纠纷,提高企业跨国经营税收确定性,消除双重征税,更好支持企业“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