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化妆品抽检 8批产品不合格

12.10.2014  09:28

    新华社北京10月11日电(记者王思北)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11日通报了对部分化妆品监督抽检的结果。标示为“纤回堂强力特效祛斑套装”等8批产品不符合规定。

    抽检结果显示,南阳市二医厂生产的龙角塔牌狐立清香露被检出不得检出物甲醛。哈尔滨葛黛嘉宝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纤回堂强力特效祛斑套装”“妙回春排毒增白祛斑祛痘”,杰胜化妆品厂生产的“海藻素美白祛斑霜”等产品则被检出汞超标,且涉嫌无证生产。具体不合格名单已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上公示。

    目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要求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含网售)立即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下架并停止销售。此外,还将加强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化妆品的使用安全。

    对此,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索取并保留相关单据。如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仍在销售的,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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