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过度重复药品提示信息的公告

03.07.2017  18:22

各相关单位:

为客观反映我国药品市场的供需动态,科学引导药品研发机构和企业有序研发和理性申报,避免低水平重复和资源浪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已获批上市药品在2013—2015年间销售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按照已获批准文号企业数多于20家、且样本医院(CMEI)监测3年在销批准文号企业数多于20家的条件,或已获批准文号企业数多于20家、且样本药店(RDM)监测3年在销批准文号企业数多于20家的条件进行通用名品种筛选,共遴选出294个品种,现转发给你们。与2016年国家总局第153号公告发布的药品目录相比,新增13个品种,有1个品种从原目录中调出。

附件: 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过度重复药品提示信息的公告(2017年第70号)

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处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