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省红十字会深入学习贯彻依法治省有关精神

10.12.2014  21:00
    12月8日,省红十字会在机关会议室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学习《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     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赵万华作重要讲话,她指出,省红十字会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大意义,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省委依法治省有关精神。红十字会作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她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省红十字会全体干部职工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思考问题,推进工作。赵万华全面深刻地解析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相互作用,深入浅出地分析了法治思维与道德思维、行政思维、人治思维的关系。她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强化规则意识、权利义务意识、程序意识、权衡意识和建设性意识;要学会运用法治思维来解决问题,用法治方式来开展工作,用法治思维方式来规范权力的行使;要把握好依法执政的核心,全心全意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利;要抓住规范行政这个关键,用法治方式引领和保障各项工作的推进。赵万华说,养成法治思维是推动工作开展的有效方式,省红十字会全体党员干部要注重培养法治思维,深化学习认识,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树立法治信仰,内心养成对法治的敬畏和遵从;要提高法治素养,按法律规定办事;坚守法治底线,运用法治思维思考和处理问题,确保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做到依法办事,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好务。     会议还学习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定》。     省红十字会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