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斌将控告当年对其刑讯逼供办案人员

26.12.2014  11:09

  南都讯 记者曹晶晶  25日下午,念斌及其代理律师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要求福州中院赔偿念斌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他物质损失等共计人民币15321605.15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为1000万。       

  “之所以申请1000万的精神抚慰金,是因为念斌被来来回回判了四次死刑,所受的精神摧残可想而知,这一块我们申请了500万,还有就是父母因为这起冤案悲痛而死,这对念斌的精神伤害很大,这一块我们也申请了500万。”念斌的姐姐念建兰说。

  念斌的姐姐念建兰介绍,当天下午,念斌及其律师到福州中院正式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向福州中院立案庭法官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以及各种证据。福州中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接待他们之后,曾一度去请示领导关于赔偿主体的问题。“他们说赔偿主体还不能确定,福建高院和福州中院都曾判念斌死刑。”不过最终,福州中院接收了念斌递交的材料。

  南都记者看到,念斌的赔偿请求一共包括10项,共计人民币15321605.15元。除了经济赔偿申请之外,念斌还要求赔偿机关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赔偿请求还包括念家住所被砸毁的损失50万元,念家家属八年租房费用38.5万元、赔偿申请人的儿子的心理治疗费用20万元等。

  针对前段时间念斌被限制出境的问题,念建兰告诉南都记者,念斌已提出了行政复议,但目前尚未得到复议结果。今天,念斌将到福建省检察院控告当年对其刑讯逼供的办案人员,希望检察院能够启动对当年办案人的调查。

编辑:SN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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