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命快递事件1名涉事负责人被刑拘

22.12.2013  21:31

  本报济南12月21日讯(记者 李虎) 21日上午,记者从东营市广饶县刑警大队二中队了解到,圆通违规收寄危险化学品致人死亡案件正在侦破过程中,案件具体情况目前尚不方便向外透露,案件侦破后会向社会公布。

  据潍坊市寒亭区警方透露,涉事的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中转中心负责人目前已被广饶警方刑拘。

  荆门市沙洋县熊兴化工有限公司为何会通过快递的方式运输有毒化学品氟乙酸甲酯?记者了解到,该公司将单件氟乙酸甲酯作为样品交给快递公司运输是为了节省运费。根据相关规定,此类有毒液体应当交由具备资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公司来运输。

  记者从沙洋县宣传部门了解到,荆门市沙洋县熊兴化工有限公司给山东潍坊某制药企业邮寄的是氟乙酸甲酯样品,由于样品只有一件,为了节省费用,化工公司相关负责人就决定把样品装在一个塑料桶中通过快递公司运输。

  一位多年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为了保证安全,对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以及装卸都有着严格的要求,一般快递公司的车辆和装卸根本无法保证其安全性。像运输氰化物一类的化学品在装卸过程中,为保证安全,需要配合喷洒苏打水。如果对运输化学物品的属性认识不清,一旦违规操作就很容易造成危险化学品的泄漏。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一般情况下是按吨计算,如果不足1吨也会按照1吨收费。由于是单件运输,工厂选择快递运输而不是找具备资质的运输公司,至少能节省上千元。”该工作人员说。

  某快递公司一位高层人士表示,根据国家邮政管理局出台的禁寄物品指导目录,有机溶剂、农药、双氧水这类易腐蚀有毒性的物品属于快递禁运物品。氟乙酸甲酯这类有毒液体,如果寄件时快递员无法判定液体的属性,需要寄件人出具有国家资质的相应检测证明保证其无毒无害才能运输。

  “快递公司不能运输没有合法证明的不明液体。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化工厂应该将有毒的液体交给危化品运输公司来运输,而不是通过快递寄件。

   死者去世20多天 圆通未登门道歉

  12月21日,刘兴亮接触染毒快递死亡已有20多天,受害者家属仍未等到涉事圆通速递公司的登门致歉,甚至联系不到公司负责人。

  “她最近太累了。”20日晚,受害人妻子焦女士的姐夫杜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面对亲人离世的打击,焦女士已经感到身心疲惫,现在暂时住在了姐姐家。

  “太不像话了,事情发生了这么久,给我们家带来这么大的灾难,可快递公司从来没有来过,也一直没有给个说法。”21日上午,刘兴亮的姐姐生气地说,她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涉事的圆通速递公司从没有去看望过。

  “大概是18日,在公安部门组织的见面会上,我们第一次见到了圆通公司的代表,只知道他姓段,来我们这里已有十多天,但从来没有主动联系过我们。我们问他为什么这么长时间迟迟没有出现,也没有处理结果,他才说了一句致歉的话,我们认为,他是完全没有诚意的。”受害者家属告诉记者。

  本报记者 郝文杰 段学虎 杨玉龙

   圆通曾三次“运毒” 相关工厂停业

  氟乙酸甲酯属禁寄品。经查,寄件单位为湖北荆门市熊兴化工有限公司,此次快递样品约25公斤。公司称,他们已是第三次通过圆通快递样品,之前询问其他快递公司均被拒。目前,相关工厂已停业整顿,相关责任人被警方控制。据央视

   识别危险化学品 快递员没这能力

  对于屡次发生安全事故,快递行业有业内人士就表示,一方面快递的业务员并没有识别复杂危险品、爆炸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能力。另一方面,如果所有快递都要开箱验视,会非常耗时,执行成本很高,部分省市最后加盖验视章的要求也流于形式,变成不验视而直接盖章。

  快递服务质量难以提高、投诉率居高不下,与快递企业传统的加盟模式有着密切联系。此次出现问题的“夺命快递”就是圆通下属两家加盟商家造成的。

  “目前各种形式的加盟使得从业者良莠不齐,很多快递加盟商一味追求利润,继续转包,甚至会有‘三包’、‘四包’的现象。”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本报记者 李虎

   发件企业构成 投放危险物质罪

  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金一认为,发货的荆门市沙洋县熊兴化工有限公司发出此物品时,故意隐瞒危险物质的品名,使得收件快递公司圆通速递误发了危险物质,发货人是故意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且造成严重后果。接货之后的湖北圆通快递分公司等单位和个人被蒙蔽,不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当潍坊圆通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受到该物品的伤害并追问的情况下,他们已经意识到此物品可能是危险物质,仅仅侥幸认为不确定,丧失其职责,使得该危险物质得以继续运输。赵金一认为,潍坊圆通分公司的行为构成了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本报记者 李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