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志愿者诈骗获缓刑 受害人称未获赔偿
@华西都市报:以帮远房亲戚刘女士的女儿、女婿解决正式编制工作为由,骗取刘女士人民币共计12万元,实际上全部挥霍。正是这12万元,将陈岩“最牛志愿者”送上被告席。11月15日,陈岩犯诈骗罪,被旌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 救命很简单,但救人却不容易。真正的幸福是乐善好施,去帮助别人。”
——陈岩
被告 他骗了远房亲戚12万元
“算起来还是亲戚呢,没想到他是这样的人。”刘女士称和陈岩的妻子彭某是远房亲戚,陈岩在2011年的2月称可以帮她女儿女婿安排工作。
在收了刘女士2万元打点费后,刘女士的女儿和女婿被陈岩以志愿者的身份“安排”进了德阳市应急办。
“说是安排工作,怎么就变成了志愿者呢?”刘女士有些疑惑,给陈岩打电话询问,得到的答复是先进单位,再解决身份问题。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陈岩以打点关系为刘女士的女儿女婿解决编制为由,又从刘女士这里拿走10万元。
“2011年8月,他又给我打电话说钱不够,需要20万,当时我钱不够就拒绝了,此后陈岩就联系不上了。”刘女士在法庭上陈述称。
“(女儿女婿)工资一个月只有400元,身份一直没解决。”刘女士说,去年一月,女婿不满工作现状离开了德阳市应急办,而后的三月,女儿因即将生育也离开了。
德阳市应急办主任胡某在法庭上证言说,2011年2月陈岩找到他,自称是团省委志愿服务总队副总队长,想让曾某(刘的女儿)进入正式编制,“我告诉他公务员‘逢进必考’,不可以直接当公务员。我没收受陈岩钱财”。
陈岩在供述时也证实,“我没能力解决刘某女儿、女婿编制。我在发给刘某手机短信里编造了这12万元的用处,内容是我编造的,因这12万元被我花出去了,工作编制没解决所以编造借口给刘某一个交代。”
被捕 他换了十多次电话躲警察
“刘女士是2012年8月22日来报案的,称陈岩以为其女儿女婿安排工作为由,先后分四次从她那里拿走了12万元,但最后拿了钱也没有办事,她认为被陈岩骗了。”德阳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凃宇介绍说,“第二天就立案了,按诈骗案侦办。”
从立案到今年5月28日在成都被捕,这期间,陈岩换了不下10次手机号码,“就是躲避我们警方的追查。”
“都江堰、汶川、遂宁、成都等地,我们跑了很多趟,最后在成都把他抓住了。”凃宇说,5月29日下午,在成都华侨城附近的一个小区,陈岩从小区里走出来,他们走上前去表明身份,陈岩没反抗,跟着他们走了。
5月29日,陈岩因涉嫌诈骗罪被刑拘。
面对警方审讯,陈岩对诈骗12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这些钱已被他挥霍一空。
“出名后,他常参加一些社会活动,出入一些名流会所。”凃宇说,据陈岩交代,刚开始他有积蓄有工作,能维持自己的高消费生活,但辞去工作后,他奢侈生活的档次也越来越高,除了名流会所和高档娱乐场所,他还开始打牌,“钱不够用了,这才开始动了歪脑筋。”
“从去年8月份立案到今年5月被捕期间,他依然以名人的身份参加社会活动。”德阳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政工科的一名民警说,去年8月陈岩就已知道自己涉嫌犯罪了,但他却依然稳起。
“本是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但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陈岩太有名了,案子也备受关注。”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政治部主任肖莉说,鉴于陈岩案的关注度,到时候可能会公开审理。
被判 他自愿认罪、表示不上诉
2013年10月8日,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陈岩诈骗案。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1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陈岩先后四次以帮助被害人刘某女儿、女婿解决正式编制工作为由,骗取刘某人民币共计12万元,并谎称钱款均用于打点关系,被告人陈岩将骗取的12万元全部用于个人挥霍。
旌阳区人民法院通过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书证等证据收集予以证实陈岩的犯罪事实,并足以认定。
被告人陈岩当庭自愿认罪,对起诉书指控事实和罪名没提出异议。
11月15日,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对陈岩诈骗案进行宣判: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陈岩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陈岩当庭表示不上诉。宣判结束后,陈岩被当庭释放。
“他如果不服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的第二天,也就是11月16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旌阳区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如他不上诉,该判决将于11月29日正式生效,“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他户口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的派出所,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对他进行考察,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这名工作人员说,陈岩户口所在地的乡政府和村都表示予以配合和支持,“在接受法院调查时,都同意对陈岩进行监管,并在宣判当天派人到法庭听判。”
记者连线/
被害人刘某:“12万?连钱影影都没看到”
“从他(陈岩)关进去到现在,法院没找过我一下,人家都在问我了,说他判了,判了好多年啥子的都晓得,他们开庭我都不晓得。”昨天下午晚些时候,记者致电陈岩案的被害人刘某,刘某声称对审判和宣判概不知情,“没有哪个通知过我,我还正准备找法院呢。”
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员说,陈岩诈骗案是刑事案件,可以不通知被害人到场,“由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依法审理和宣判。”
而对于陈岩的亲友代其向刘某退赔12万元并取得刘某谅解一事,刘某则矢口否认。
“他们说12万退给我了,我连钱影影都没有看到。”刘某说,“要是退了我就轻轻松松的了,但没有退给我。”
在旌阳区法院的判决书上写着:被害人刘某出具的谅解书证实,被告人陈岩亲友在审理期间代为向被害人刘某退赔12万元,被害人刘某谅解了被告人陈岩,并请求法院对陈岩从轻处罚。
记者试图再和刘某作进一步沟通时,刘某以有电话打进来为由,挂了电话。
记者又多次拨打刘某电话,均无人接听,后刘某将手机关机。
华西都市报记者 唐金龙
最新消息 /
团省委:将撤销其省志愿服务总队副总队长一职
记者从共青团四川省委志工部获悉,陈岩今年5月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执行逮捕后,省人社厅曾与团省委多方沟通,认真商酌有关陈岩所担任的共青团四川省委下属单位省志愿服务总队的副总队长职位是否能继续任职。
团省委志工部相关负责人昨天回应称,省人社厅和团省委达成一致意见,认为陈岩诈骗罪若成立,则不适宜继续担任省志愿服务总队副总队长,“现在法院已经宣判,可能将正式宣布撤销陈岩省志愿服务总队副总队长一职,目前正在等待正式的文书命令。”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媛莉
案情解读/
判三缓三:
认罪态度好
取得被害人谅解
在旌阳区人民法院提供的判决书上说,本院认为,被告人陈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12万元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犯罪数额巨大,应当依法予以惩处。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正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陈岩当庭自愿认罪,案发后退清全部赃款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审理期间,被告人陈岩亲友代其向被害人刘某退赔了12万元,被害人对被告人陈岩进行谅解,并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旌阳区人民法院一名法官告诉记者,被告人陈岩悔罪态度较好,没再犯罪危险,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对其适用缓刑。
最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经旌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被告人陈岩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连线陈岩老家/
老家:愿给陈岩提供帮助
陈岩的老家在大英县智水乡斩龙垭村,有消息称,11月15日宣判后第二天,陈岩曾回过老家一趟。据乡政府工作人员称,陈岩已回老家办过报到手续。
将为他提供帮助
记者从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从宣判当日起,陈岩需要在10个工作日内回到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报到,今后的三年时间都将在户籍所在地生活。陈岩老家的大英县智水乡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陈岩回到当地,将对他做思想工作,提供尽可能的帮助给他。
昨日下午,大英县智水乡斩龙垭村一村民说,“听到说陈岩的事情宣判了,前几天还回来了一趟,但没见到他本人,这两天也没在村里看见他,并不知道陈岩的情况。不过希望他能够吸取教训,今后好好过。”
宣判后已回老家报到
昨日晚上,智水乡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说,在陈岩宣判的当日,智水乡乡政府及村里的工作人员前往德阳,为陈岩缓刑的三年做出了担保。前几天,陈岩已回到了村里,完成了报到手续,现在他外出办事。
不久,陈岩将回到大英生活。这位负责人说,“我跟陈岩有过接触,那时候还是非常不错的,为人比较热情。据村干部反映,陈岩小时候为人比较有礼貌,每次见到老师都要打招呼,也非常尊敬长辈。因此,宣判当日乡里派出工作人员与村里一同对陈岩进行了担保,等陈岩回来了,乡政府将对陈岩进行思想工作,也将会提供尽可能的帮助,让他今后的人生走得正。”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胡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