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主任委员史志伦率执法检查组到省国资委检查指导工作

24.04.2015  13:51
       

 

4月2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主任委员史志伦率执法检查组一行10人,到省国资委检查贯彻实施《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以下简称<预防条例>)情况。省国资委副主任王亚光代表省国资委汇报了贯彻实施《预防条例》的情况,省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秦明主持会议。省国资委在家委领导、机关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和部分中央在川企业、省属企业主要领导参加了工作汇报会。

 

 

会上,省国资委副主任王亚光首先代表委省国资委汇报了我省国资系统贯彻实施《预防条例》的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责任担当。二是加强廉洁教育和文化建设,筑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思想防线。三是狠抓制度机制建设,扎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笼子”。四是注重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防控实效。五是加大案件查办和效能监察力度,推动职务犯罪惩治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六是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正风肃纪要求,夯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基础。

 

 

亚光副主任指出,下一步,省国资委党委将认真学习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和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制定深入贯彻实施《预防条例》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以此次省人大常委会执法组检查为契机,充分运用好《预防条例》这个法律武器,坚持治标和治本两手抓、惩治和预防两手硬,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共同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听取汇报后,史志伦主任对我省国资系统贯彻实施《预防条例》的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近年来省国资委高度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预防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扎实推进本部门、本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识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落实了预防职务犯罪法定职责;二是加强了警示教育,提高了预防职务犯罪法治意识;三是加强了源头治理,健全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四是加强了监督检查,增强了预防职务犯罪制度执行力。同时指出,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诱发职务犯罪的因素仍然很多,预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对预防工作总体成效还不能估计过高。

史志伦主任要求,省国资委下一步要继续深入贯彻实施《预防条例》。一要科学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着力构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常态;二要突出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着力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创新;三要全面落实预防法定职责,着力增强预防犯罪工作实效性;四要健全完善协作配合机制,着力形成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强大合力。始终保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常抓、长期抓,尤其要抓好“制度约束、风险防控、干部管理”三个重点,持续深入推进预防条例的贯彻实施,有效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促进源头反腐、制度反腐和法治反腐,努力推动省国资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上新台阶,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