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向北辰总听竹 鞠躬尽瘁自奋蹄

09.03.2015  18:17

东风习习暖神州,大地脉脉发春华。“四个全面”正是遍吹神州大地的东风,吹开满园春色。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施芝鸿认为,单就字面表述看,习近平总书记于2014年12月提出的“四个全面”,起于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一个全面”。但就本质和核心看,“四个全面”仍然是不曾有丝毫改变的为国家谋富强、为人民谋幸福的共产党人价值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始于去年的“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正是践行这一价值观的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指出: “建筑质量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未来和传承。”2014年5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始“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筹备工作。经过近4个月紧锣密鼓的准备,9月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在全系统内部署实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陈政高部长在讲话中特别强调:抓工程质量,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抓工程质量,是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永恒主题;离开工程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会受到影响。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必须奋发有为,出色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给的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工程质量,人命关天”、“质量责任,重如泰山”的标语,彰显着对工程质量的重视,却不能否定因工程质量低下、建筑时有垮塌、一些住宅存在质量问题而备受社会诟病、群众不满的现实。如何彻底扭转这一局面?住房城乡建设部给出的药方,就是全面深化改革!

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中,处处体现着改革精神:强力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改革,创新监督检查制度,以随机、飞行检查的方式监督工程质量安全;鼓励监理单位跨地域、跨行业经营;吸引国际工程咨询企业进入我国工程监理市场;大力推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出了问题终身追责;修订了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和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以准确认定转包挂靠行为……

工程质量治理是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依法治理是题中应有之义。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为切实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住房城乡建设部立了多项“”、定了多个“”:

2014年7月,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试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8月,发布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决定》;12月,下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万里行的通知》……

一系列“”和“”,既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质量治理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又为工程质量治理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法制保障,使其有章可依、有法可循。“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从2014年9月起,住房城乡建设部派出多批督察组,到各地督察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贯彻落实情况。同时,对违法违规案例加大曝光力度,通报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事故、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及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人员申报注册中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情况……这些都对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巨大的震慑作用,有效地改善了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是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要求、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的行动,是“众星拱北辰”的职责,是“衙斋卧听萧萧竹”的情怀,是对“四个全面”的自觉践行,是鞠躬尽瘁自奋蹄的自我写照。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