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罗江区脱贫步子迈得稳

03.01.2018  19:53

 

(陈波 记者 钟正有)去年以来,德阳市罗江区围绕脱贫指标,补短板、添措施、促落实,以“四个强化”为着力点,扎实推进该区脱贫攻坚工作。

强化问题限期整改。问题是民生短板,问题是努力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根据贫困村“一低五有”、贫困户“一超六有”脱贫指标,对照区督查验收和市交叉检查考核问题清单,以及全省脱贫攻坚成效交叉考核指标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做到“交办问题不过夜、限时整改不过期”。

强化工作机制完善。形成了“五个一”责任、季度全覆盖督导、“三张清单”(工作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等工作机制;完善了包镇区领导协调工作机制、“分管领导三天一调度,镇党委书记一周一研究”工作推进机制和问题交办督查督办机制;出台了《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脱贫攻坚“七条规定”》。通过制定和完善制度,为该区各级干部有机衔接、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提供了制度遵循。

强化责任落实到位。按照“省负总责、市区抓落实”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等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人员安排到位、问题整改到位。从区级层面到镇到村,每一级都是脱贫攻坚责任主体。区脱贫办发挥牵头抓总、协调服务、督促指导、参谋助手作用;各镇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村“两委”、驻村帮扶干部、帮扶责任人为贫困户脱贫奔康出谋划策;第一书记确保工作时间的2/3在村上,全身心投入脱贫攻坚工作。

强化“三个一律”考核。区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罗江区脱贫攻坚问责办法》,对脱贫攻坚问题清单整改不力、上级交叉考核出现重大问题和第三方评估扣分较多的相关责任人,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实行“三个一律”考核问责,即:目标考核一律一票否决、有关领导一律就地免职、追责问责一律从重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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