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校区部分商铺经营租赁权招标公告
一、招标的时间、地点
定于2014年8月19日14:30点,在德阳市长江东路211号壹中心3楼1号会议厅
(德阳市政务中心附近,8号酒店旁)举行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德阳校区部分商铺经营租赁权招标开标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标标的
根据学院事业资产出租管理要求,基于学院部分商铺合同到期,为了满足德阳校区后续稳定的后勤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本轮招租商铺位于学院德阳校区四号教学楼底层共有3间商铺,东区食堂底层有1间商铺,命名如下:
3号铺面(235㎡):位于四号教学楼底层南侧中间(超市对面)
5号铺面(46㎡):位于四号教学楼底层南侧西头(照相馆旁边)
12号铺面(66㎡):位于四号教学楼底层南侧西头(原办公用房)
13号铺面(90㎡):东区食堂底层(建行自动取款机旁,门面房45㎡,天井45㎡,)
三、 招租方式、保留价与租期:
1、本次招租由学院委托四川丰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按有保留价两阶段双信封公开招租方式招租。
2、学院保留价:商业铺面不低于50元/月•㎡,天井部分不低于5元/月•㎡。
3、商铺承租人可以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符合工商管理规定的个体工商户或有限公司。
4、本次招租租期为3年,即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5、租期届满,学院对铺面公开招租。承租人交还铺面时,可以拆除承租期间对铺面的装修改造,还原至承租时原始状态,并不得提出装修改造的转让,以及费用分担要求。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展示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18日。
展示地点: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德阳校区四号教学楼底层、东区食堂底层
五、参与投标应当办理的手续;
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的法人及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携带有效证照(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于2014年8月13日16时之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德阳市长江东路211号壹中心3楼1号业务室办理招标报名手续,有意投标者须购买招标文件一份,招标文件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时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
六、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一)、招租经营服务项目限定
四号教学楼底层商铺招租指定项目:不含四号教学楼底层商铺区域内其他商铺招租指定项目,以及本方案第四条限定要求。(四号教学楼底层商铺区域内其他商铺招租指定项目:1号铺面:眼镜服务;2号铺面:电脑服务;4号铺面:照像与书吧;6号铺面:礼品,7号铺面:水吧;8号铺面:超市;9号铺面:文具)
其他区域招租项目除规定外无限定项目。
若一方承租多个铺面,在遵循上述约定基础上,允许承租方在所中标铺面界定经营项目范围内自行调整所属铺面经营项目;若原承租方在现有经营范围内扩大经营场地,允许其经营原指定的项目。
承租人须自行承担经营风险。承租期间,承租人可以申请解除合同,但须依据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招租项目经营活动限定
1、经营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
2、各商铺不得售卖酒类及酒精类饮料;
3、各商铺不得经营非成品熟食加工项目;
4、学院不对四教底层招租铺面提供上下水,禁止使用明火,以及对环境造成气、光、噪音等污染;
5、许可范围内的特许项目须持证经营。
三)、承租方经营管理
承租人在招租中标后,须接受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监管部门依据合同约定,以及《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监管条例》对经营者合同履行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管。
(一)合同管理
1、承租人必须按招租中标价的20%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清算后无息退款。
2、承租人在中标10日内一次性付清商铺3年租金;
3、承租人中标获得经营权后只能自营,不得转让和转租;
(二)经营证照与价格管理
1、承租人须持证合法经营;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照齐备,并店铺上墙可查。
2、承租人提供的各项服务必须明码实价;
3、承租人须承诺所提供的各项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德阳市场价。
(三)经营环境管理
1、承租人对商铺实施装修,其方案须学院后勤基建处审批后实施。
2、各商铺的水电费按实收取。
3、各商铺周边两米范围的卫生自行包干,垃圾处理不得影响环境美观。
4、商铺须足额向学院交纳垃圾清运费:超市:2.5元/(月. ㎡ ),其余商铺1.5元/(月. ㎡)。
5、商铺须足额向学院交纳灭蝇灭鼠费:超市:110元/年,其余商铺55元/年。
七、报名时间、地址及咨询电话:
自2014年7月28日至8月13日16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德阳市长江东路211号壹中心3楼(德阳市政务中心附近,8号酒店旁)
咨询电话:0838-2225688 0838-253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