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查办职务犯罪案49件

11.08.2014  11:11

  本报讯(记者严芳)7月28日,记者从德阳市检察院获悉,截至目前德阳检察部门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9件56人,其中科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8人,县处级干部4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600余万元。

  据介绍,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案件39件46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0件10人。德阳市检察机关突出查办了德阳市地税局彭某某、胥某某、刘某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受贿案,什邡市工信局行业管理科原科长杨某玩忽职守,导致相关企业骗取国家奖励、补贴资金等大案。

  在查处危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方面,德阳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生态环境、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等涉及民生的职务犯罪26人,占查办职务犯罪总人数的46.4%。绵竹市兴隆镇灵桥村原书记景某某、村主任张某某受贿18万元,什邡市蓥华镇高桥村干部邓某某、杨某某、廖某某、邓某共同贪污等一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涉嫌犯罪被立案查办。

  德阳市检察机关注重查办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查办了绵竹市原市长任某、原副市长刘某某,德阳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吴某某,德阳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王某,德阳市政务中心国土、房管、税务窗口单位人员等22人,占立案总人数的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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