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德阳市纪委纪检组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 压实主体责任

28.11.2018  20:43

  新华网成都11月28日电(蒋兴、李彤)近日,新华网从四川省德阳市纪委获悉,德阳市纪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组向综合监督的四个单位分别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建议书中列举了纪检组在开展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据了解,德阳市纪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组以德阳市纪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项督查为契机,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对照细化为8大项、22小项的主体责任列表,针对监督单位的不同特点明确检查重点。检查发现,三个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没有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汇报,没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常督察制度;两个单位未实行领导干部任前考廉制度;三个单位的“三重一大”决策记实未完善;部分领导干部的述责述廉报告存在抄袭现象。

  纪检组将督查发现的24个问题进行归类整理,形成问题清单,分别提出处置意见,并按照《德阳市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程》,向综合监督的四个单位分别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

  纪检组把纪律检查建议书的执行放在突出位置,采取明确整改期限、跟踪督促检查、纳入绩效考核、整改情况“回头看”等举措,同时对重视不够、整改不力、未按时完成的部门和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纪律检查建议书的时效性和权威性。

责任编辑:李静月 分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