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林业局原纪委书记向他人透露举报信息被免职

12.08.2015  17:47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朱雪黎) 8月12日,德阳市纪委通报了4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其中,德阳市林业局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唐成违反监督工作纪律,透露举报信息给他人,被免职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的另外3起典型案件为:罗江县畜牧食品局研究决定收取管理服务对象“赞助费”,原局长曾军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广汉市西高镇党委研究决定组织机关干部公款旅游,原党委书记欧享建,党委副书记、镇长汤正洪,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谢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四川佛兰印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廖开铨对下属非法占用公司资金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德阳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但一些地方和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如何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德阳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化“三转”,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面实施“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突出,或是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单位),既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严格倒查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