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政府专项督查食品安全“四有两责”落实情况

26.10.2016  19:46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德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从 “综合保障、执法保障、履职保障、尽责保障”四个方面,对基层政府和监管部门落实“四有两责”提出了具体要求。近日,经德阳市政府同意,德阳市目标督查室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四有两责”专项督查。

本次专项督查,采取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6个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设立、人员配备、保障手段等“四有”保障情况,监管部门履行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等“两责”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根据《意见》安排,此次专项督查结果,将在全市通报并作为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的依据。年终,德阳市政府将根据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结果,给予食品安全奖补充资金,以激励各地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积极作为、创新示范、奋勇争先,全力推进德阳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