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工商联强化诉前“大调解”工作机制

30.04.2014  17:28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诉前“大调解”工作机制,4月28日,德阳市工商联组织机械、汽车、餐饮商会和民营企业代表与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座谈,认真听取大家对“大调解”机制职能作用的意见建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勤,市工商联副主席杨继杰等领导出席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民营企业家们围绕“如何优化环境,做到公平公正司法”、“加强法治辅导,规避企业法律风险”等议题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建议。企业家们分别就案件的司法调解过程中如何做好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提出了意见建议,并提出法院在调解和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有时过分强调维护社会稳定而牺牲企业的利益,既有损司法公正,又影响了我市亲商重商的招商环境,也希望加大判决后的执行力度,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市中院和工商联的领导表示,对于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将认真梳理,逐项整改,跟踪落实,力求“大调解”机制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2011年,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有效化解民营经济发展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德阳市工商联与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建立了化解民营经济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通过非诉讼调解机制,使大量可调的涉及民营经济的纠纷解决在诉前,既节约司法资源,便民利民,又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切实给民营企业营造和谐的发展空间,促进了民营经济科学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