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城乡养老保险实现互转互通
23.09.2015 17:53
本文来源: 社会保险管理局公众服务网
近期,德阳市社保局根据《四川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的相关要求,积极协调市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完成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衔接业务的软件开发和系统调试,并正式开展该项业务的经办工作,全面打通了德阳市城乡养老保险制度间的转移接续通道,实现了城乡养老保险的互转互通,有力地促进了人口合理流动,进一步推动了社会保障的城乡统筹。
该项业务启动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如其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又不愿意继续缴费至15年的,可申请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请人可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继续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待到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依法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供稿:德阳市社保局)
本文来源: 社会保险管理局公众服务网
23.09.2015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