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卫生局 五举措打造“法治卫生”新形象

14.02.2014  18:15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德阳市关于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德阳市卫生局将卫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作为纳入卫生事业发展全局统筹规划,同步推进。围绕建设法治德阳“一个目标、四大建设、四大体系”的总体要求,结合全市卫生工作实际,德阳市卫生局推出五项具体措施,扎实、有序、深入地推进卫生依法行政工作,打造“法治卫生”新形象。
  建立学法用法机制,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卫生系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卫生系统公务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医疗卫生人员依法执业培训教育制度。
  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推进“法治卫生”建设。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公共服务规范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化解争议规范化、行政监督规范化” 建设,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调解行为、搭建政务公开平台,积极推进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运行,不断完善重大决策听证、风险评估、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卫生行政职能转变,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健全行政执法责任机制,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深化网格化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五化执法”模式,推行说理式执法活动,不断提升卫生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
  创新卫生普法机制,展现卫生法制宣传服务功能。开展“法律六进”主题送法活动,组织卫生执法人员、普法骨干和法律宣讲团成员深入公共场所、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展普法活动;开展卫生执法评议活动,探索建立管理相对人评价、特约监督员评价、社会评价等第三方评价制度,推进卫生普法重心下移,实现卫生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开展卫生法治创建活动,加快卫生工作法制化进程。组织开展“法治卫生示范单位”、“法治卫生示范县”创建活动,着力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把创建工作纳入卫生绩效目标考核,以点带面,协调推进卫生法制工作,实现卫生法制宣传由“小范围”向“大格局”转变;卫生法制工作由“”向“”转变;卫生依法行政由“围绕中心”向“进入中心”转变,打造“法治卫生”新形象。(德阳市卫生局)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