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质疑答复
质疑答复2014-001号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 地址:德阳市珠江东路南侧88号 邮政编码:618000 联系人:周辉 联系电话:18981005690 法定代表(负责)人:黄年禄 职务:总经理 联系电话:0838-2910066 被质疑人名称: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德阳市佛山街一段19号 邮政编码:618000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838-2537967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因认为“德阳市12345为民服务平台建设”(招标编号DYZC[2013]竞018-1号)的成交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13年1月30日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我中心依法予以受理。 质疑事项: 1、成交供应商以恶意低于成本价方式谋取成交,其报价206,000元,不足以采购本项目的硬件及软件,更不足以支撑10年的运维服务。 2、成交供应商以恶意低于成本价方式谋取成交,影响了排位第二的供应商成交,使其合法权益受到伤害。 3、成交供应商以恶意低于成本价方式谋取成交,在项目实施后还将影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在12345号码上的语音结算收入,使其合法权益受到伤害。 针对你公司提出的质疑,我中心组织原谈判小组于2014年2月13日下午对该项目再次进行复审,原谈判小组通过对谈判文件、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你单位质疑材料、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的申辩材料进行了认真的仔细研究,对两公司进行了质询,得出一致的复审意见。现根据复审意见答复如下: 1、投标人均为通信服务运营商,该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是通信的运营服务,项目实施后的收入不只是采购人支付的服务费用,还包括项目运行中产生的语音、流量、短信等运营收入,经初步测算,成交人10年的项目总收入大于实际成本。因此,成交人不具有“恶意低于成本价方式谋取成交”的行为。 2、因无恶意低于成本价成交的行为,因此最低价成交合法有效。 3、质疑书中的第三条属于通信运营商之间的网间结算问题,与本项目无直接关系。 综上所述,你公司的质疑不成立,不影响成交结果。 感谢贵公司对德阳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特此回复。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德阳市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本回复同时抄送市财政局、市委群工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
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