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全民参保登记国家试点工作推进顺利

09.07.2015  18:55

德阳市被确定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城市以来,高度重视,创新思路,强化协调,务实举措,积极开展相关试点工作,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初步建立了“全民参保登记数据管理系统”和“全民参保入户调查登记系统”,并与“金保”系统实现顺利对接。成功整合了人社、法院、公安、民政、卫计、工商等部门相关信息,基本完善了“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目前,全市户籍人口共390万余人,已参保职工社保、城乡居保、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人数共350万余人。

一、工作举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务实保障举措。 专门成立了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人社、法院、公安、民政、财政、卫计、工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试点工作的有序平稳推进;结合德阳实际,精心制订了德阳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优化管理服务流程,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及时将试点工作纳入2015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重点;及时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预算资金148万元,由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专门的工作经费补助及使用管理办法,以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是注重基本数据,夯实基础建设。 专门开发了系统纠错维护模块,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对冗余数据的清理工作,截至5月底,已累计清理系统内重复、错误数据2.5万余条,涉及6600余人;将全民参保登记的基础数据收集工作纳入社保下延经办业务范围,并在今年4月集中对全市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行了统一考核验收,目前全市基层平台乡镇(街道)标准化建成率达到99.2%,村(社区)标准化建成率达到99.5%;结合德阳市的实际情况,及时对信息系统及操作规程进行了针对性调整完善,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确保乡镇(街道)、村(社区)能够顺利通过信息系统经办业务,为下一步的入户调查工作奠定基础。

三是强化部门衔接,主动摸清情况。 试点工作伊始,就积极主动与财政、公安、卫计、工商、民政等部门进行了沟通、衔接,争取兄弟部门的理解支持和大力配合,顺利摸清了全市人口总数、性别、年龄分布、新农合参合情况以及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登记在册情况,初步形成“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

四是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工作氛围。 德阳市印制了5万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宣传日历、传单和小册子,多次深入街道、社区进行现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电台以及12333热线、部门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及实施步骤,争取公众对试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基础数据质量不高。 未参保人员(含信息不齐全及存在错误信息的已参保人员)范围不好掌握,入户调查工作量以及时间进度难以确定。

二是数据管理碎片化。 部门间信息数据管理各自为政,存在部门间数据口径不一致、可交互性较差以及交换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三是入户调查存在较多困难。 一方面,亟待解决如何提升入户调查效率、提高采集数据质量、争取公众理解信任和保障公民隐私的问题,另一方面,有待进一步研究、明确如何将非户籍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全民参保登记范围,以真正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

四是部门衔接有待进一步加强。 部门间沟通衔接机制落实不够,尚存在沟通衔接不畅现象。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完善信息系统,保障数据质量。 在前期已清理了大量的重复、错误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确保前期清理工作不走“回头路”,后期金保数据以及全民参保登记数据来源可靠、录入准确、存储安全,最终达到金保库和全民库数据能够互联互通、及时更新。

二是创新工作思路,借力相关部门。 进一步加强和公安等部门沟通衔接,一方面,借助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及常住人口登记系统,精确定位户籍人口住址,提升入户工作的准确性;另一方面,对非户籍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等部分重点、难点人群,商讨开展联合入户调查工作,由村(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民警联合组成工作小组,充分利用公安部门的覆盖优势,以减少工作开展阻力。

三是建立协 调机制,做好联网准备。 一方面,本着互利互惠、共建共享的原则,着手建立健全部门间沟通衔接机制和数据常态化交换机制;另一方面,是以此为契机,从体制和技术上,为将来的数据全省联网乃至全国联网做好准备,以实现社保数据动态更新的目标。

四是加强培训宣传,做好保密工作 。一方面,充分利用影视、动漫等手段,以微信微博等新兴互联网媒介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另一方面,统一组织开展全市全民参保登记业务培训和入户礼仪培训,解读全民参保登记范围和对象、调查指标含义、口径和系统建设等内容,统一制作工作证件,并明确数据安全保密责任主体,层层签订保密协议,确保公民隐私数据安全,打消公众疑虑。(供稿:德阳市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