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新规11月实施 微信造谣等9行为将被处罚
11月又有一批新的政策即将实施,它们是否会影响你的生活呢?其中值得关注的是《刑法修正案(九)》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九种行为将面临处罚,包括微信微博造谣、医闹、袭警等。
替考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
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以下九种行为不能干了。一造谣,在微信微博发假消息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二替考,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三医闹,试图通过医闹获利者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四虐待,虐待老病残幼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五扰乱法庭,在法庭上打骂法官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六袭警,撒泼耍赖打警察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七拐卖,收买拐卖妇女儿童从轻或减轻处罚;八私藏禁书,私藏恐怖主义图书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九超速,校车超速、超载将面临拘役和罚款。
质量奖管理办法施行
进一步规范中国质量奖的评审表彰和管理工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9月14日签发了审议通过的《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并以总局令第167号文件形式颁布。该《办法》分总则,申报、核实和受理,评选表彰,监督,异议处理,附则6章42条,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税收要符合世贸规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税收政策合规工作,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税收政策合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自11月1日起,市、地以上税务机关在制定与贸易相关的税收政策时,先要对其是否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进行合规性评估,政策未经评估不得签发。
经营者违规要遭约谈
为化解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中消协)发布《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将于2015年11月1日实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共18条,涵盖消费维权的约谈对象、范围、程序、内容等方面。根据《约谈办法》,经营者存在群体性投诉或有潜在群体投诉风险、发布违法广告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消费者投诉反映比较集中、被新闻媒体曝光等八项情形之一,消协组织将按照程序组织约谈,其中也包括消协组织发现经营者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存在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是经营者需要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等情况。
(来源: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