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挖坑代表”事故前一天还在参加人代会
德内大街塌陷追踪
法制晚报讯(记者 石爱华)1月24日,北京德胜门内大街93号院门前发生路面坍塌事故。经核实,该事件由该院住户挖建地下室所导致,该户业主李宝俊为徐州市人大代表。
昨天,李宝俊向徐州市泉山区人大常委递交辞呈。记者获悉,泉山区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已经同意李宝俊辞去人大代表职务,并将决定报至徐州市人大常委会。
1月24日,北京德胜门内大街93号院门前突然发生路面坍塌,此后,该院周边的民房相继陷入“大坑”,造成周边五户居民无家可归。根据有关部门调查,路面坍塌事件与93号院挖建地下室有关,地下室有18米深。
经过调查确认,德内大街93号院现任房主为徐州市人大代表李宝俊,相关部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14年10月13日,规划等部门曾就偷挖地下室一事向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但其没有整改。
1月30日,李宝俊的助理向媒体发了一封标题为《我的真诚道歉》的信函,并于昨日一早向徐州市泉山区人大常委会递交了辞呈,经核实,泉山区人大常委会已经收到辞呈。
进展李宝俊请辞已经获批
今天上午,记者联系到泉山区人大办公室主任王冬梅。王主任介绍,昨天接到了李宝俊托人转交的辞呈。
昨日下午,徐州市泉山区人大常委会迅速召开会议,针对李宝俊请辞徐州市人大代表一事进行讨论,常委会27人名组成人员中23人与会,通过审议表决,23名参会人员一致同意李宝俊辞去人大代表职务,目前此结果已报告给徐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简称《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目前,李宝俊已经失去人大代表身份,也将失去《代表法》中享有的权利。
记者了解到,在坍塌事故发生的前一天,李宝俊还参加了徐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原标题:“挖坑代表”李宝俊请辞获批 徐州市泉山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同意其请辞 事故前一天还在参加人代会)
编辑:SN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