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宣传下血本  初期“兑现”回报承诺

15.05.2015  12:03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在线记者 张锐)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敏提醒,目前这类非法集资公司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由传统的种植、养殖向工程项目、科技开发、投资入股、消费返利等方式转化,广泛渗透到农业、房地产、商贸、建筑、金融、食品加工、旅游、医疗卫生和教育、银行等,是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欺骗性强。

根据以往的案例,犯罪分子将非法集资与传销、合同诈骗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在一起,采用传销手段首先对集资人员进行洗脑,许诺种种优惠条件和获利模式,然后再引诱集资,层层下套。一般在集资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积极“兑现”回报承诺,骗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踊跃加入,集资规模迅速呈几何级放大。

他们在宣传不惜血本,煽动性强。在大部分非法集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以达到利用媒体造势的目的。”刘敏提到,这些投资理财公司甚至会聘请明星代言,增强说服力。同时,公司会在一些媒体上刊登专访文章,利用报道宣传不法企业的“业绩”。尤其容易出现在我们身边的是,利用部分老年人缺少儿女关怀、内心孤独的心理,以组织开展联谊会、免费听课、参观等形式,达到洗脑的目的。同时举办各种活动,并在现场兑现红利,让参与人员先尝到甜头,为非法集资活动宣传“现身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