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律师学院成立揭牌仪式在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举行
2017年1月11日,由省司法厅、省律协、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联合筹建的四川律师学院成立揭牌仪式在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隆重举行。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明国、副厅长王强、省律协会长刘守民、省厅律师公证工作处处长刘贵文、四川司法警官职业院党委书记刘丹福、成都市司法局巡视员杨泽辉、德阳市司法局长陈春平以及省厅政治部、省律公处、绵阳司法局、德阳司法局、省律协、成都市律协、全省其他各市州律协负责人和代表60余人出席了律师学院成立揭牌仪式。会议由王强副厅长主持。
成立四川律师学院,是为了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大力加强律师教育培训工作,促进专业分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四川律师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律师队伍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长效机制,整合凝聚全省乃至国内外律师教育人才和其他资源,将律师教育培训纳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轨道。今年年初,省司法厅将成立律师学院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前期经过对其他省市律师学院的调研考察,结合四川的实际情况,省律师协会与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共同向省司法厅请示成立四川律师学院,省司法厅2016年7月12日第59次党委会决定,同意成立。四川律师学院受四川省司法厅直接领导,加挂在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成为全省律师的省级教育培训基地。
在揭牌仪式会议召开之前,四川律师学院院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召开了律师学院成立预备会议,对律师学院成立的必要性、重要性、成立后的运行模式以及律师学院章程、律师学院组织架构、人员组成、职责分工、律师学院的收费、管理等方面向参会人员进行了审议。参会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讨论,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预备会最后表决通过了四川律师学院《章程》、组织架构、职责及人员组成、师资库建设、课程设置、培训费用等事项。
揭牌仪式会上,省厅律公处刘贵文处长、警官职业学院张大立副院长分别对四川律师学院设立、《四川律师学院章程》的情况作了说明;陈明国厅长、省律协刘守民会长、学院党委刘丹福书记共同为四川律师学院揭牌,并向律师学院院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院长、副院长颁发了聘书。
省律师协会刘守民会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陈明国厅长作重要讲话。明国厅长在讲话中指出:成立律师学院是我省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为依法治省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迫切需要,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全面加强我省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律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就办好律师学院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律师队伍。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律师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自觉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的尊严,严格依法执业,严守职业底线,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崇尚者、遵守者和捍卫者。二要全面履行教学职能。切实履行教育培训职能,深入开展律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在教学内容、方式方法、师资队伍等方面,健全教育培训机制,量化考核标准,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打造律师培训品牌。三要大力加强学院自身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学院组织机构、师资队伍、教学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学院教学、科研活动的顺利进行,深入探索律师人才培养的新理念、新模式和律师职业教育发展的新途径,精心设计培训项目,不断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在司法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使四川律师学院成为律师提升能力、技巧、素质,加强交流的重要平台,成为我省律师教育培训的示范基地。四要建立多方合作的长效机制。律师学院要准确定位,立足于提升律师行业整体素质,着眼于律师教育培训,为四川律师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律师协会要从教学规范、师资建设、后勤保障等方面加强与学院的配合,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现代化的律师教育培训体系,推进律师教育培训的系统化、制度化。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培训的组织指导和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多方合作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合作水平,使律师学院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促进律师事业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川律师学院的挂牌成立,是四川省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事件。下一步四川律师学院将着力于提高律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我们有理由相信四川律师学院的成立一定能为加快法治四川建设步伐,治蜀兴川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