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征集成都片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公告

24.10.2013  16:35

                  成财采〔2013〕70号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工作,充实和完善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规范评审专家的行为,提高评审工作质量,保证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3〕16号)安排,我局拟在成都片区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政府采购工作,能够积极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活动;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三)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四)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专科或同等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五)工作和住址在成都片区内,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征集专家的范围

  从事教学、科研、技术、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涉及的专业领域包括:

  (一)货物类:含一般设备、办公消耗用品、建筑和装饰材料、物资、专用材料、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其他货物等。

(二)工程类:含建筑物、市政建设工程、环保绿化工程、水利防洪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油气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系统集成网络工程、装饰修缮工程等。

(三)服务类:含印刷出版、专业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信息软件开发设计、汽车维修、饭店、金融、保险、交通工具维护和保障、会议、培训、其他服务等。

(四)经济、法律方面。

(五)其他行业、专业。

三、专家申请方式

专家申报时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网” ( http://www.sczfcg.com/ )—­­—“专家注册与维护”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并打印“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表”,携带有关资质证件(如学历、职称、身份证、免冠1寸相片两张、个人成就资料)等原件和复印件,报成都市财政局初审。

四、初审截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

五、培训及资格授予

初审结束后,我局将组织对初审合格的专家培训,并向省财政厅报送培训合格的专家资料,由省财政厅复审后授予资格证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成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政府第三办公区3号楼31207办公室(中信银行对面,地铁一号线孵化园站C出口)

联 系 人:曾今

联系电话:028-61882600

     

 

          成都市财政局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