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办公室公告

10.02.2014  16:44

   渠县 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关于2014年度兵役登记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四川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现将我县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常住户口在本县,1994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男性公民(高中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1997年12月31日);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大专毕业生;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本科毕业生,均应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武装部兵役登记站依法履行兵役登记。

  二、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以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到乡镇武装部办理兵役登记手续。

  三、各乡镇要按渠征[2014]1号文件规定,建立兵役登记站,2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受理兵役登记。

  四、兵役登记期间,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预征手续,如被批准入伍,将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等优待。

  五、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依法组织和督促适龄公民按时到指定的登记站参加兵役登记。

  六、凡在本通告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武装部申请补登并说明原因。

  七、适龄公民如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阻碍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按照《兵役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八、本通告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4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渠县 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二月一日